仲裁参与方有哪些权利?

在仲裁程序中,参与方拥有多项重要权利。首先,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通过仲裁解决争议,并可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的规定主动申请仲裁或在合同约定仲裁条款的情况下提起仲裁。此外,当事人有权进行辩护和陈述,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在仲裁过程中,参与方有权获得相关通知,如开庭通知、证据交换等,确保其知情权。同时,根据法律规定,当事人有权在自愿基础上接受调解,这体现了协商解决争议的原则。此外,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满,参与方可以依法申请设置aside或提起诉讼,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第三条,当事人有权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争议。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辩护和陈述。第五十六条明确了当事人的知情权,包括开庭通知和证据的交换。第五十五条指出,当事人可以自愿调解,以和解方式解决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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